借条丢了要怎么要回借款(借条丢了怎么要回借款)
借条找不到了怎么办
如果借条丢失的话,债务人在还款时,债权人应该据实写清收到还款的实际金额、并注明《借条》确实已经遗失等事项。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
借条不见了也可以和对方协商进行补救。
1、可以要求补张借条,如果对方愿意补借条的话,直接补写。如果不愿意补的,可以事先做好一些准备,带好有录音功能的手机,录音后将录音证据进行公证以保证证据的固定;
2、搜集固定其它证据,如有其他人知道你们之间有欠款事实的,可以找人证作证,有相关证据证明欠款事实或者欠款人对其债务承认、认可的均可以要求给付。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帐,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条丢了有什么找回渠道
一、借条丢了有什么找回渠道
1、借条丢了找回渠道,具体如下:
(1)复制其他人的借条;
(2)与他人重新订立借条;
(3)以及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收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资料。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借条遗失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补救:
1、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
2、可以请了解情况的单们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必须是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这样取得的尽管是间接证据,但加上较易取得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辅之其他证据,就可以形成证据链;
4、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在上述证据难以取得,且债务人不知道借条已丢失的情况下,可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对方会指责你方故意歪曲事实讹人而照原数照说,并能举出自已只借未经扩大的数额,这样就可以从他口中弥补你的不足;
5、债权人还可以与对方当面交谈或电话交谈,并把内容录下来作为证据,但要注意的是录音内容中必须明确自已与对方的姓名、通话时间、借钱的时间数量还款情况等内容。
借条丢失怎么要回借款
借条丢失,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方式要会借款,起诉时以下内容可以证明借贷关系。
(1)可以要求对方签订还款协议(还款承诺、还款计划等),这样既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同时也简化了诉讼证据,必要时还可起到延长诉讼时效的作用。
(2)利用其他相关证据起诉。如银行转账记录、对账确认函、发票等。另外,如手机短信、微信、QQ、支付宝、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电子证据。
(3)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让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需注意的是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款借条丢失怎么办?
如果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等不慎丢失了,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一、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三人以上,与被证明事项及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二、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录音证明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例如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
3.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
4.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即被录音者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因此录音时讲话的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5.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应该选择在一些公众场合进行;
6.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因为法院或者鉴定机构可能会要求你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受影响;7.录音可以公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19】19号)规定,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三、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作为债权人如果不慎将借条遗失,先不要急着向法院起诉。因为对方如果察觉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这时你可以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
借条丢了怎么要回借款
摘要:现如今大家借钱给别人一般都是手机转账的形式,双方都会有收付款记录,这个可以作为以后双方还款时以及产生纠纷时的凭证。如果是现金借款的话,最好是在当下写一张借条,并签字按手印。但是如果时间过去太久,借款丢了怎么办呢?借条丢了怎么要回借款?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借条丢失了要怎么补救
1、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询问是否可以补写欠条,协商一致的,可补写。
2、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
3、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录音的内容也要保证完整、连贯。
4、协商不成的,应尽快搜集、固定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物证、借款信息、聊天记录等。
5、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借条丢了,手机里的照片有效吗
1、照片只能相当于复印件,不是原件,通常复印件的证明效力小于原件的证明效力。
2、如果借款人认可,则照片也有法律效力,能够证明借款的事实。
3、如果借款人不认可,但你有付款的凭证或记录,也能综合判断出借款的事实。
4、认可或付款凭证或记录,都是加强证据证明力,从而确定借款的事实,以此增加其法律效力。
借条丢了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有欠条和转账记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还款,胜诉后如对方仍不还款,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名下存款车辆房屋。
借条起诉有效期几年
1、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3年。
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3年。
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4、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没有借条的钱怎么要回来
一、没有借条的钱怎么要回来
1、没有借条钱要回来的方式如下:
(1)没有借条,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来追回借款;
(2)如可以通过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明来证明债务人确实向自己借款,然后主张让对方还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欠钱不还应该怎么起诉
欠钱不还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以前借给人家钱,没有写借条,但有证人该怎么把钱要回来
如果借别人钱没有打借条的话,首先需要自己找到证据来证明对方有向自己借钱的行为可以形成间接证据链来,以此证明对方问自己借过钱。然后再向法院进行起诉,能够证明自己借钱给他人的话,法院就可以支持向对方要回借款。
一、借别人钱没有借条怎样要回来?
此时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
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
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
3、对方财产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称无力还钱,出借人可尽量摸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主要是房子、车、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线索。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它是最有力的证据,被公认为“证据之王”。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就是有力的书证。
二、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哪些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向他人进行借钱之后,一定要让对方打借条给你,并且在借条上要明确好借钱的时间和还款的时间以及借款的金额。如果对方拒绝进行偿还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要回见对方的钱。最好是将借条进行复印,这样防止弄丢之后对方不认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