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怎么认定(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怎么认定诈骗)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怎么认定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认定如下: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如何处理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处理如下:
1、非法占有他人保管的财产,数额巨大,拒不返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
3、构成犯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4、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侵占他人私有财产怎么判
一般为有期徒刑、拘役、处以罚金。
侵占罪的概念可表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由此可见,这里的侵占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它是指盗窃、诈骗、贪污、抢夺之外的侵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为方式。
非法侵占他们财产罪的构成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侵占罪的客体是私有财产所有权,具体说是行为人自己所持有的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或脱离物主占有的他人财产所有权。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
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
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合法持有,其形式多种多样,如
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根据刑法
的规定,仅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代为保管的财物、拾捡他人的遗忘
物、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将财物出售、赠与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费、充抵债务、设定抵押加以使用,但不能包括故意毁坏这种处分。具有后者这种行为,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治罪科刑。
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具体包括:财物所有人明确提出交还并举有证据证明属及所有,行为人仍视而不见,明确表示不予归还;或者虽然表示归还,但事后又擅自处分致使实际无法交还;或者采用诸如谎称财物被盗、丢失等欺骗手段而拒不归还;或者携带财物逃离他乡而拒不归还;或者已经非法处分而拒不追回或者赔偿的等等,当然,行为人如果最终还是交出或者退还了财物,或者是在他人明确提出主张交还前处理了财物事后已作了或答应赔偿的,甚至是在他人提出主张后还擅自处分财物但又作了赔偿的,等等,就不应以本罪论处。
3.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占有的财物为他人合法所有,自己按法律或依约定有义务将该财物交还他人(财物所有人),但故意拒不交还。过失不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怎么定罪
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怎么定罪
1、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涉嫌侵占罪,定罪标准是,如果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闭滚胡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有哪些构成条件
1、主体要件。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侵占罪;
2、主观要件。侵占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侵占罪。构成侵占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就不能以侵占罪论处;
3、客体要件。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轿拦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备旁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
怎么判断非法占有
法律主观:
非法占有目的的概念从字面上理解,非法占有是指无合法根据取得、控制他人财物。而“目的”乃是动机所趋向的结果。,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的占用如侵占、哄抢、私分、截留、回扣、贪污、受贿、骗取而占有公私财产等,以上四点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认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第四百五十九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怎么定罪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的概念可表述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由此可见,这里的侵占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它是指盗窃、诈骗、贪污、抢夺之外的侵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为方式。
非法侵占他们财产罪的构成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侵占罪的客体是私有财产所有权,具体说是行为人自己所持有的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或脱离物主占有的他人财产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占有的财物为他人合法所有,自己按法律或依约定有义务将该财物交还他人(财物所有人),但故意拒不交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怎样才算是非法占有
非法占有具体体现为:
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也叫做无权占有,是指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就掌控他人的物品或者财产的状态。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实施犯罪的手段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占有的行为。
非法占有为目具体体现为:
1、取得和占有财物行为的非法性。非法占有的前提条件是行为非法。一是取得财物的行为非法,为法律所禁止,二是占有财物的行为非法,没有合法的依据;
2、行为人对取得财物的实际控制性。非法占有的本质特征是占有,也就是对财物的实际控制,主要体现为对财物的直接掌握与管理。这种掌握与管理必须是直接的、现实的,而不是间接的、想象的。当然,在研究实际占有性的时候,也有一种行为人企图非法占有,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实际占有,或者行为人自动中止了自己的行为,不再实施实际占有行为的情况,也是刑法中的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3、对财物所有权的全面侵犯性。刑法中的非法占有与民法中的非法占有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混为一谈。就民法的角度而言,非法占有是指非所有人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对财物的占有,这是针对财产所有权四项权能之一的占有权而言的,而且有善意的非法占有和恶意的非法占有之分。只有当占有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对财物的占有属于非法的情形下,法律才不予确认和保护;
4、非法占有财产目的的明确性。侵犯财产类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这是刑法所明确规定的,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不能认定为刑法中的非法占有。司法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不是出于贪利性动机而实施了财产型犯罪行为的情况。比如,因追索债款不成而盗窃债务人财物的,因对单位领导不满而盗窃本单位财物泄愤所得的,等等。尽管犯罪动机不同,但行为的实质还是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产非法占为已有,目的还是明确的;
5、非法占有财物行为应受刑罚惩罚性。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并不一定都是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只有当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数额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时,才能对行为人处以相应的刑罚。
综上所述,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百五十九条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非法占有的认定标准
非法占有是指侵占他人财物或者使用他人财物而不属于所使用范围的行为。认定标准包括占有、非法性、主观故意和客观事实等。
非法占有是刑法中的一个罪名,指的是以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或者使用他人财物而不属于所使用范围的行为。认定非法占有的标准包含四个方面:1. 占有:必须具有占有行为,即具有支配、使用、处分等权力。2. 非法性:占有的方式、动机、结果应当是违背法律规定、社会道德及一般人行为准则的。3. 主观故意:行为人应当具备明知是非法占有的故意。4. 客观事实:必须有具体的物品被占有,且这个物品应当是他人所有。此外,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占有数额较大、多次占有或其他情节严重的,应当以盗窃罪、诈骗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避免自己成为非法占有的行为人? 遵守法律法规,不进行侵占他人财物或者使用他人财物而不属于所使用范围的行为。同时,如果有财物争议或纠纷,应当及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尽可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出现非法占有的情况。
非法占有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认定标准包括占有、非法性、主观故意和客观事实等。作为公民,我们要尊重他人财产权,遵守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五千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