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复婚房子还属于共同财产吗(离婚后又复婚财产怎么分配)
没离婚以前买的房子离婚了又复婚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如果对婚内的房子进行了处理,如离婚协议约定了房子归一方,在协议有效的情况下,即便复婚,房子也要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处理,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若离婚时未对婚内的房子进行处理,婚内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双方离婚后再复婚,房屋仍属于共同财产。如房屋有贷款,一方在离婚后复婚前的还贷,一般偿还的贷款及对应的房屋增值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后买的房又复婚房子算谁的
法律主观:
离婚后复婚前买的房子是购房人个人的,但是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一方在结婚登记前获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购房人自己所有。如果夫妻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后买房子又复婚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买房子又复婚,房子不一定算是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后、复婚前已经支付了全部的购房价款,之后也并没有在房产证上加上地方的名字,那么房子就属于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离婚后买房子又复婚算共同财产吗?
1、离婚后买房子又复婚,房子不一定算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或取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双方所得的财产等。
2、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复婚手续怎么办理?
1、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2、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3、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已经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选择与对方复婚。若在复婚前、离婚后,一方购买了房屋,且在购买的时候已经支付了全部的房款,那么后期即使复婚,也不能认定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再次离婚的时候,房屋等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不需要被分割。
离婚后房子归一方又复婚房子归谁
法律主观:
离婚房子归女方,复婚后房子还是归女方所有,属于女方的 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双方如果另有约定的除外。男女双方可以采用书面的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离婚再复婚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法律主观:
离婚后买房再复婚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对于离婚后复婚前买的房子如果双方没有协议约定的一般不是夫妻共同共有,对于复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后买的房子复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买的房子,复婚后属于一方复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买房子又复婚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购买房屋的属于该方的财产,即使复婚的情况下,房产仍然是一方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除非对财产另有约定的,否则一般不会认定为共有。若购买的房产存在还贷的,在婚后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共同财产的定义
婚姻法中的共同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归男女双方共同共有,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划分具体份额,由各方对整个财产享有所有权。如果男女双方之后发生离婚的情形,则在离婚时划分财产份额,一般确定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若男女双方通过协议确定婚前财产也归男女双方共同共有的,那该婚前财产也变成了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些财产也会归夫或妻一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赠与人指明只赠与给一方的财产。
离婚后买房复婚算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后买房复婚算共同财产吗
1、离婚后买房再复婚不属于共同财产,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终结了,之后购买的房产是婚后的个人财产。如果复婚了,就房产而言属于婚前财产,也不属于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复婚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离婚后复婚房子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复婚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终结了,之后购买的房产是婚后的个人财产。如果复婚了,就房产而言属于婚前财产,也不属于共同财产。除非买房的钱是夫妻共同担负的。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夫妻之间以下这些属于共同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后复婚房子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买房再复婚不属于共同财产,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终结了,之后购买的房产是婚后的个人财产。如果复婚了,就房产而言属于婚前财产,也不属于共同财产。
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复婚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综上所述,离婚后买房子又复婚的情况下,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子分给了夫妻中的一方,离婚后,该方对该房子享有独立的所有权。在复婚时,该房子就属于该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复婚前分得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恢复而回归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对财产作了专门的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两个人离婚又复婚之前的房产算共有吗
法律主观:
复婚前的房产不是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属于婚前的财产,虽然是复婚,但复婚的效力等同于结婚,应按照法律关于结婚的规定处理。,房子分给了夫妻中的一方,说明离婚后,该方对该房子享有独立的所有权。那么在复婚时,该房子就属于该方个人的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该房子不属于他们二人的共同财产。所以这个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而为该方所有。,除非复婚前约定该房子为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为在一般人的观念中,婚后买的房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直到现在,仍然有很多人也还是这么认为的。其实,该种观点是片面的。一般来说,婚后买房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可以从三个方面分析:父母出资、个人出资和其它情况。,(一)父母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赠与协议的内容上明确表述买房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并不赠与另一方。,也就是说,赠与对象不包括儿媳妇或者女婿,这部分财产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在签订了赠与协议或声明的前提下,即使子女离婚,父母出资的部分也不会被分割,从而保护自身财产权益。,(二)个人出资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是在婚后买房的,且是个人出资的,那么想要该房屋算个人财产的话,则需要满足下面这3个条件:,一人以婚前财产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出资人支付了全部房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资人只是支付了首付款的,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但是房屋尚未支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属于共同共有的。,(三)其它情况,1、婚前订立财产协议,若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了财产协议,并经过公证。这样一来婚后财产就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当一方使用财产协议中约定的个人财产买房时,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了。,2、婚后买房协议,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夫妻可签订婚后买房协议,写明房屋产权归哪一方所有,然后到当地公证处公证一下。办理房产时将公证书交给不动产权证办理机关就行了,这样房子就永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遗产分配,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对于其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适当多分:,(一)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二)对被继承人尽义务多的;,(三)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对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