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合法手段追债(怎么用合法的手段追债)
如何用法律手段追回欠款
法律主观:
(一)诉讼追债的法律技巧:,1、及时保全债务人的财产。,针对那些有履行债务能力的债务人或者是虽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但有相当的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93条的规定,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及时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以防止债务人在判决作出后或判决作出前转移财产,使将来法院作出的判决难以执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2、在诉讼中不要提及债务人已还款项。,我们有很多的法律工作者在代理案件时常常是这样叙述案件,债务人欠货款多少元,已还多少元,还欠多少元。如果遇到本身债权就有争议的情况下,这样说的话,你是很难证明债务人已还款项的。因为实践当中债务人还款,仅是债权人出具相关凭证给债务人,债权人不会得到任何债务人还款的证据的。这样的话就更进一步地增加了主债权的不确定性。,(二)非诉讼追债的技巧:,谁都知道非诉讼追债就是不打官司,直接向债务人索债。但这其中有很多技巧,对于债务人为企业的,首先是对人,应考虑直接与当初业务承办人联系,如果业务承办人已调离原岗位的话,可通过其了解现任接手的业务承办人员。如果没有效果的话,再找该业务部门的主管,最后找该企业的负责人。其次是对事,通过和债务人协商可考虑先收回部分债权(针对大额债务的清收),所剩债务双方可协商约定分期、分批清偿,并作书面约定。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争取让债务人提供担保。最后是在债务目前确实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可考虑债务人到期债权或实物折价来偿债。,债权人决定通过法律手段向债务人追讨欠款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操作:,(一)诉讼风险评估。主要从证据是否充足,以保证案件胜诉;被诉对象财产状况,以保证胜诉后执行能到位等。,(二)债务人财产调查。立即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摸底。,(三)准备诉讼材料到法院立案。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立案,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准备原、被告双方的身份材料等。,(四)(诉前)财产查封。起草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提供债务人财产清单、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等,在诉前或诉讼立案时先行或同步财产查封。,(五)案件审理。通过法院审理,取得胜诉生效判决。,(六)申请执行。取得胜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运用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登报等方式迫使债务人还款。,(一)诉讼时效问题。,《民法典》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是3年,对帐龄即将超过两年的应收款,适宜诉讼的,一定要及时起诉。暂不宜起诉的,也要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书面证据。,(二)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保证即信誉担保,要求债务人提供我们可接受的相关公司的信誉保证并出具书面保证函。如果起诉,可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人应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的债务人提出实物抵债,债权人往往接受不了,要么是因为实物派不上用场,要么是因为抵债价格太高。但我们可以采取抵押或质押的方式。以不动产担保,叫抵押;以动产或权利担保,叫质押。抵(质)押不等同于抵债。设定抵(质)押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在担保物上一旦设定抵(质)押,担保物的所有权人便不能随意处分该物,限制了该物的流转。以后一旦起诉,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并优先受偿。即使债务人破产,接受了抵(质)押担保的债权人仍然优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就该抵(质)押物优先受偿。对某些特定物设定抵(质)押,一定要履行登记手续,否则无效。以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车辆抵押,分别在国土、房产管理部门、公安车管部门登记;以股权质押,要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以商标、专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分别到商标局、专利局、版权局登记。由于未登记而造成抵(质)押无效,这方面的亏我们吃过不少。,(三)查清债务人的工商登记情况,抓住每一个应承担债务的民事责任主体。,(四)查清债务人的资产状况。,我们追款的同志,一定要有高度的职业敏感,对债务人的资产状况要通过各种方式、手段摸清、排查,以便诉讼程序中提交给法院查封、冻结。上门追债,要记清债务人的车牌号码、办公地址、职工宿舍的门牌号码,到车管、国土、房产部门核实债务人车辆、房产的产权及抵押情况,到工商局查询债务人开办的属下企业。诉讼程序中,债务人对外投资的股权也是可以查封、拍卖的。我们尽可能地在债务人处查阅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固定资产明细帐。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债务人的应收款,如果我们有确凿证据证实,在诉讼程序中也可以申请法院查封债务人的对外债权,由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向我们清偿债务,在法律上叫代位执行。对于债务人的资产,容易忽略的还有其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这些都可以查封、拍卖。,(五)做好财产保全措施。,我们办的每一单追款案件,毫无例外地都要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就是在法院判决之前先行查封债务人的资产。判决能不能顺利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全措施成功与否。做好财产保全措施,又是建立在上面所讲的查清债务人资产的基础上。一般来讲,判决前查封了债务人的资产,对债务人往往会有压力,迫使债务人主动还款或者和解,因为执行程序中以拍卖的方式处分债务人的资产,债务人受到的损失会更大。另处,如果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港、澳、台或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法院扣留护照、回乡证等出入境证件。根据我们的司法实践经验,这一招比民事拘留还灵,执行程序中不还清欠款便不能出境。,(六)运用好支付令的方式追款。,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督促程序,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债权人可以不经起诉而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向债务人发出督促还债的支付令后,如果15天内债务人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支付令的好处是简单快捷,节约诉讼成本,申请一件支付令仅需交费100元。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何追债才有效果?
追债:追债是指通过法律手段或私下讨债的方式,要求欠款人还清债务。法律途径包括起诉欠款人,将其拖入法庭;私下讨债包括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催促欠款人还款。
威胁:一些人可能会采取威胁欠款人的方式,例如威胁报警、暴力等,以促使其还款。
放弃:有些人可能会选择放弃追债,认为这样做会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从而放弃要求欠款人还款。
对话:一些人可能会选择与欠款人对话,了解其还款意愿和还款计划,并尝试与其协商达成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考虑自己的安全和法律责任,建议在追债时尽量选择合法、合理的方式,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何通过法院催债
1、债务纠纷起诉,应注意申请执行的期限。2、债务纠纷起诉,搞好证据收集。3、债务纠纷起诉,善于协商调解。
生活中相信有不少人在讨债时反而碰了一鼻子灰的情况出现,本该理直气壮的债权人反而处于弱势。事实上,债权人如果不能和平讨回债款,就要及时起诉讨债。具体来讲,应该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债呢?为了减少败诉的风险,向法院起诉讨债要有哪些证据?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债
1、首先确保你的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看看借款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还款日期是什么时候。法律规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如果你在这两年内没有起诉,也没有催款,就过了诉讼时效了,打官司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准备好证据: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
3、写诉状:网上有格式的,一般就是写明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如果有条件,可以先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诉前保全,这样就有保障了;
5、将诉状和证据递交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
6、法院受理、立案后,你先预交案件受理费,等待开庭审理;
7、如果法院判决你胜诉了,你们双方都不上诉,则判决生效;
8、如果对方不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还款,你可以在1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向法院起诉讨债要有哪些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时不要过于忍让,否则只会增加债务人拖欠债务不还的气焰。在必要的时候债权人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来追债,比如在证据充足且对方对债务无异议的前提下申请支付令,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一定要注意准备好充足的证据资料。如果您不确定自己所准备的证据资料是否充足,不妨咨询一下债权债务律师的意见。
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欠款
一、怎样运用法律追讨欠款
如果借款人不讲信誉,逃账赖账,债权人切莫采取扣押人质、强抢货物等过激的违法行为,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措施。
一些个体企业或业主利用人们贪图高利的心理,抛出高利息诱饵,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间进行地下非法集资。这类集资经营者不是挥霍过度、无力偿还,就是金蝉脱壳、卷款而逃,使债权人血本无归。这种“变味”的民间借贷风险最大,应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二、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债务要注意什么
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起诉,向对方追收欠款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证据问题。
打官司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打证据。只有提交的证据充分,法院才有可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注意保存有关往来的材料,以防发生纠纷时措手不及。具体的说,主要有以下证据。
1要有欠条、对帐单、结算书等债权凭证,这些证据也是最有力的证据。
2如果没有这些直接的债权凭证,就需要要合同书、送货单、订货单、入库单等证据,这些单据应有对方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没有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对方在法庭上就有可能否认这些单据。
3此外,双方在交易往来中的付款凭证,比如支票等,也是重要的证据,可以证实双方之间存在交易关系。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会谈纪要、往来函等,可能会对原合同有一定的补充或变更,这些证据都应当注意保存。只要这些证据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也是非常充分的证据。如果收集证据确有困难的,必要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其次,财产状况。
1起诉前应当详细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包括房屋、土地、车辆以及银行存款等。
2如果对方有财产的,在起诉的时候应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或者变卖财产,以便案件审结后能顺利执行。
3起诉的时候要抓住有利时机,当对方有财产的时候起诉并进行保全,所达到的效果是最好的,往往可以取得案件的主动权。
第三,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计算。
对于有确定还款日期的,应该在该还款日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内起诉,超过该期限的,就会丧失胜诉权,诉讼请求就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对于只有送货单而没有确定还款日期的,应该在送货单日期之次日起两年内起诉。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或债权人主张权利或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所以,对于那些未及时付款的债务人,应及时的提起诉讼或发送书面的催收通知书,以防止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得不到保护。
第四,提起诉讼及申请执行。
为了便利诉讼,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具备管辖权条款,也就是说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法院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仲裁,不能同时选择法院管辖和仲裁委员会仲裁。若选择法院管辖,应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既方便诉讼,也节约诉讼成本。若选择仲裁,则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名称,如佛山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可能会导致仲裁条款无效。相对来说,仲裁实行一局终裁制,不能上诉,具有效率高的优势,费用比诉讼要高。
如何合法追债
合法追债有以下几种方法: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2、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通过第三方专业追债机构也是较为常用的一种方法,将债务通过规范的程序委托给追债公司,然后以第三方的立场在债务人同债权人之间沟通,运用自己的追债经验和专业手段来帮助债权人实现权益。这种方式的优势是追债效率上非常有保障,专业的追债技巧和手段能够保证货款回收,同时第三人的角度也能尽力维持双方的人际关系。缺点就是要找到专业素养够强的追债公司,其它行业投机者是无法保证追债专业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二十二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怎样合法追债
经常被朋友问到
XX欠我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双方签了借款合同,写了借条,
但债务到期后,对方就是喜欢“骗”。
01申请支付令,请求法院督促对方还款。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督程序和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这种讨债方式可以在不起诉的情况下获得人民法院对债权人请求的支持;而且在这种程序中,法院不审查双方的纠纷,处理时限短,具有可执行性。
即债权人只需提供关于双方债权债务的明确合法的证据,法院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必须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逾期不提出异议或者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02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迫使对方主动和解。
诉前财产保全又称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因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未能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可以向被保全的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或者其他合法手段。
债权人通过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可以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为后续判决、裁决的执行提供有效保障。也可以迫使债务人主动和解,在短时间内收回债务。比如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冻结债务人的对公账户或主账户,在一定程度上会给债务人的生产、生活、经营带来不便。这时,债务人很可能会主动联系债权人,提出与债权人私下和解。如果双方在和解过程中仍不能达成一致,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双方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注:诉前财产保全不是起诉或仲裁的必经程序。但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建议债权人在掌握其财产状况后申请保全。
03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或调解。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当事人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对于一些情况复杂、对方难以处理或难以解决的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以选择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因为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一种具有强制执行性的解决方式。
即在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帮助双方进行调解。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债权人应当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超过上述期限未提起诉讼的,法院将解除保全,债权人将面临债务人转移财产的风险。
根据仲裁协议,请求仲裁机构依法作出裁决。
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根据之前达成的仲裁协议进行裁决,并受裁决约束的制度。仲裁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系到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纠纷的途径之一
05部分费用,可以在执行前向法院申请。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终审判决作出前,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执行的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或者实施或者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投入执行的程序。
其范围主要包括:
(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
(二)追索劳动报酬;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一)当事人之间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即申请人不提前实现权利,其生活或生产将会遇到重大困难;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案件的诉讼请求属于支付诉讼;
(4)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06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
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支付令等。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的,权利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即债务人不履行支付令、生效判决、调解书、裁决书中确定的还款义务的,债权人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追回欠款。(林逸)
如何合法追讨拖欠货款
如何追回客户拖欠的货款?
1.代理人接受委托追偿货款时,未经代理人同意,当事人不得撤回委托。
2.当事人擅自撤销委托的,应当赔偿律师为追回货款所支付的实际费用和预期的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在当地合作律师事务所或讨债机构所支付的实际费用。
3.律师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委托书、诉讼、仲裁等方式帮助当事人追偿货款。
4.具体追缴方式的采用,由当事人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标的额的大小、证据的完善程度、支付欠款的时间等决定。
5.无论代理律师采用何种方式追回货款,当事人都应积极配合代理律师追回货款。
6.当事人应当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整理涉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