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造事逃逸(交通造肇逃逸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离开事故现场的话,那就会被认定成肇事逃逸,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是要严惩的,比如说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处罚规定
1、肇事逃逸罚款200以上2000元以下
根据交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可以对其处以200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的,而且还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可以说肇事逃逸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2、肇事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之后如果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话,将会受到3年以上至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逃逸的当事人将承担全部责任,不过如果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错的话,也是可以减轻责任的,法律也不是偏向于一方的。
3、肇事逃逸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最严重的行为就是致人死亡了,如果因为逃逸致人死亡的话,将会受到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而且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保险责任的,赔偿金都是需要肇事车主独立承担,可以说处罚相当重。
所以说千万不要肇事逃逸,肇事逃逸轻则罚钱,重则坐牢,可以说是非常严重的处罚了,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处理,能解决才是最重要的,不过如果第一时间就逃逸了,还是能自首减轻罪行,千万不要等待执法机关找上门来。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定义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后的逃逸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经常导致交通肇事案件无法侦破,被害人的损失无法得到弥补,该行为也是交通肇事犯罪中引起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情节,包括“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两种不同的情形,并且在交通肇事罪的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中都有规定,笔者将在下面的论述中详细讨论关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相关问题。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八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刑法学界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确切内涵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第二种观点认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不依法报警、保护现场、等候处理等,私自逃离现场的行为。
第三种观点认为,交通肇事逃逸是行为人明知已发生交通事故,不履行相关义务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第四种观点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从法律设置事故发生后行为人负有义务的角度来说,“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所规定的,对于被害人或受损的财物作必要的救治或处理的义务,未按法律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而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刑事、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
_综合上述各方观点,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应当是指行为人明知或者可能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在有能力保护现场、报告公安机关的情况下不履行救助被害人的义务并逃离现场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本质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不履行上述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