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哺乳期提出离婚孩子归谁(孩子户口在谁名下谁就有抚养权吗)
哺乳期内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
法律分析:“哺乳期女方提出离婚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法律分析: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是有几种除外情况,如患病、女方拒绝抚养等情况。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哺乳期内离婚孩子归谁
哺乳期内离婚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关于哺乳期内离婚孩子归谁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哺乳期内离婚孩子归谁
1、哺乳期内离婚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男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出于婴儿成长发育的需要,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处于哺乳期的子女,以随同母亲生活为原则。但是,这不是绝对原则,很多时候,出于孩子利益考虑,在某些状况下,哺乳期的孩子跟随父亲生活,反而更有利于其的成长。因此,男方为了争取尚处于哺乳期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从以下角度搜集证据和材料:
1、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3、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4、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5、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孩子一直随男方一起生活,孩子已经习惯了现有的生活和成长环境,贸然改变会对孩子成长形成不利影响的。
不管是在什么阶段,只要父母离婚同时孩子尚未成年的话,那么就必须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视权等问题。而孩子在哺乳期的话,双方协商一致的话,可以协商约定抚养权归属。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
有人知道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要怎么争取啊
您好,分两点对您进行回复。
(1)首先,为了照顾女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为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法律在上述期间内对男方的离婚请求权进行了相应限制。因此,男方是不能在女方哺乳期内提出离婚的。不过,女方可以在上述期间主动提出离婚,不受限制。
(2)哺乳期的孩子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对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也可以由父亲抚养。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有需要,欢迎进一步联系。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
法律分析:对于哺乳期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夫妻双方是可以就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协商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其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人民法院根据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进行判决,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给女方。但是对于男方证明女方不适合孩子的生长环境的情形,其抚养权是可以归男方所有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哺乳期女方自愿离婚孩子归谁
法律分析:
哺乳期内离婚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从有利于婴儿健康成长出发,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衍生问题:
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是多少?
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抚养费数额和给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的规定
法律分析: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列明了以下规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女方没工作
哺乳期离婚女方没工作的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归女方。
哺乳期离婚子女归的情况如下:
1、哺乳期为一年,在哺乳期离婚,子女以随母亲抚养为原则。母亲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判与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
2、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离婚时判孩子的抚养权的标准如下: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承担情况如下:
1、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由夫妻协商确定。
2、无法协商一致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时关于处于哺乳期的孩子的扶养权归母亲所有。但是如果女方没有工作,无经济负担能力的,可以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最终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依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一)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二)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三)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孩子哺乳期离婚孩子判给谁
1、哺乳期内离婚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
2、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3、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4、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法律主观:
一、哺乳期 离婚 孩子抚养权 归谁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 子女抚养 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 抚养 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内的 离婚纠纷 怎么处理 我国《 婚姻法 》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因此,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正是在哺乳期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如果你同意 协议离婚 的话,由于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作为 抚养费 来说,男方是必须支付的,这不是赔偿问题。 另根据《婚姻法》第42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尽管男方借口没有房产、存款可分割,但依然可以据此要求其对你给予适当的扶助义务。 夫妻要是选择在哺乳期内离婚,此时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的话,一般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当然双方协商一致离婚或者由女方提出离婚或者男方存在特殊情况的话,那么最终还是有可能离婚成功。而此时孩子尚小,父母离婚之后一般孩子的 抚养权 是归母亲。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1084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