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界限(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纠纷的界限)
在我国诈骗罪与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主观:
民间借贷属于民法范畴当中的合同关系,一方欠钱不还是违反的合同义务,需要 承担还款责任 和违约责任。 而诈骗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行为主体通过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种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觉而“自愿”交出财物。 所以民间借贷和诈骗最大的区别就是借款人是否使用了欺骗的手段,多数来说诈骗一般是骗人去投资、入股而不是借钱,只要是借钱就有还钱的义务,而还不上多数是无力偿还,也有一些事有钱不想还,但只要是借贷关系就不 构成诈骗罪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间借贷什么情况构成诈骗
法律主观:
民间借贷不一定就是诈骗罪,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有两种,虚构事实以及隐瞒真相;如果对方有借钱后有按时还款是不属于诈骗罪的。民间借贷与诈骗罪的区别:民间借贷纠纷是指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书面或口头的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而产生的民事纠纷。借贷双方之间因借贷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其借贷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模式一般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损失。欺诈行为有两种表现形式: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怎么去区分集资诈骗犯罪与正常民间借贷
集资诈骗和民间借贷都是不通过国家认可的金融机构而自行进行的资金借贷活动,两者的差别在于:
1、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的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意图永久性占有投资者的投资款;
民间借贷则是债务主体为了弥补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暂时性资金短缺,并在约定时间内偿还本息的行为。
2、客观表现不同。集资诈骗承诺的利息往往数额较大,虽然利率高低并不是集资诈骗与民间借贷纠纷本质区别的界限,但可以作为参考依据。
对于集资者承诺明显无法兑现的虚高利率吸引投资,一般可以认定构成集资诈骗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关系与诈骗罪
法律分析:区分民间借贷纠纷与诈骗罪的关键因素之一,是该行为所得的金钱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的是行为人意图利用非法手段,对他人拥有的财产行使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或者处分权,从而侵犯特定财产所有权的正常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纠纷的界限
法律主观:
经济活动的繁荣带来了很多好处,但是同样也有其不足之处。经济繁荣了,民间的借贷活动变得活跃,但是同样的集资诈骗也会变多。由于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拥有一定的相似性,所以很容易误导别人。一、借款的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的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意图永久性占有投资者的投资款;民间借贷则是债务主体为了弥补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暂时性资金短缺,并在约定时间内偿还本息的行为。二、借款的利息不同集资诈骗承诺的利息往往数额较大,一般情况下,集资诈骗行为人向投资者承诺的利息要高出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以上。虽然利率高低并不是集资诈骗与民间借贷纠纷本质区别的界限,但可以作为参考依据。对于集资者承诺明显无法兑现的虚高利率吸引投,并最终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的案件,一般可以认定构成集资诈骗罪。三、借款对象的范围不同民间借贷的范围小,多存在于亲朋好友之间,是依靠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相互信任或者抵押、质押等方式达成的,主要以一对一的借款模式为主,指向特定的对象。即使有一个人向多个人借钱,每笔资金也是独立的。而集资诈骗范围较广,是面向多数不特定的人进行集资,通过向社会公众发放集资公告,或通过中间人等其他方式集资。四、资金数额不同集资诈骗罪的构成当中,必须满足数额较大这一条件,数额较小的一般不认定为集资诈骗罪。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五条明确指出,个人进行非法集资,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单位进行非法集资,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而对于民间借贷,一般用于生产经营,大多数额较小,当然也不排除有数额较大的情况。民间借贷是正常的,各位不要受到集资诈骗的伤害。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诈骗与民间借贷的其区别在于:
1、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2、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3、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具体判罪其情况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诈骗数额较大,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一般民间借贷关系多发生在相互了解、相互往来的亲友之间,借贷关系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而诈骗则往往发生在双方当事人相识不久,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对方的信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何区分诈骗和民间借贷
法律分析:1.审查行为人借款的用途是否具有非法性。行为人对于借款用途的非法性是判断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的重要依据。当然,也有少部分行为人在用于非法目的后按时归还的,但审判实践中多见之于获取了非法利益或暴利
2.审查行为人在借款时是否实施了诈骗手段。 以借款方式形成的诈骗罪中的诈骗行为与民间借款纠纷中的借款未还行为,都包含有一定的欺骗成分,但诈骗罪的欺诈行为对于行为人的借款不还的非法占有目的起着决定性的、根本性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何区分诈骗罪与民间借贷?
1、审查行为人借款前是否具有还款能力。
如果行为人借款前已债台高筑,或没有任何财产和正当职业,却大量向人借款,则即使借款时有出具借条,仍可以判断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反之,如果行为人借款前经济状况良好,则即便使用了一些欺骗方法如夸大偿还能力等获得了借款,事后因天灾、经营亏损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归还借款,但因其所拥有的房产等其他财产能保证出借人利益不受损,因此可认定行为人在借款时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应认定为诈骗。
2、审查行为人借款时是否采取了诈骗手段。
诈骗案件中,行为人为了诈骗得逞,在借款时往往会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或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活动,或承诺高额的利息,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从而使被害人误信其能连本带息还款。
而在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因不具有非法占有借款的目的,往往会告知自己的真实情况和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3、审查行为人借款后的实际用途。
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在骗得财物后通常不打算归还,因此会在获得财物后肆意挥霍,如用于赌博、还债、挥霍、放高利贷等。而民事借贷中的行为人一般会按约定将借款用于做生意、投资等正当用途。
4、审查行为人不能归还借款的原因。
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在借款到期后,如果是能归还而拒不返还,或者是因将借款用于挥霍、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造成无法归还的,可推断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而一般的民事借贷纠纷,借款人不能还款的原因主要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如经营亏损、不可抗力等。通俗地讲,诈骗犯罪的行为人是根本不打算偿还,即能还而不还;而民事借贷纠纷是由于客观原因一时无法偿还,即想还而还不了。
5、审查行为人不能归还借款后的态度。
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对欠款的事实或以各种理由搪塞应付,或转移资金、逃避隐藏,拒不返还。而民事借贷纠纷的借款人在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归还借款后,会想方设法采取各种补救措施,以弥补和减少被害人的损失。
扩展资料:
民间借贷纠纷是指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书面或口头的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而产生的民事纠纷,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如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属于民事纠纷,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限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参考资料:民间借贷——百度百科
诈骗——百度百科
《刑法》——中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