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种不得缓刑的醉驾情节详解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8种不得缓刑的醉驾情节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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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种不得缓刑的醉驾情节详解
8种不得缓刑的醉驾情节有在高速上驾驶;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驾驶营运机动车、中型以上机动车、或者严重超员、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明知是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在被查处时有驾车逃跑或严重抗拒检查行为;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逃跑;曾因酒后驾驶三年内、醉酒驾驶五年内被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