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价格欺诈怎么赔偿消费者(消费欺诈立案标准)
遇到菜单中的价格欺诈该怎么办
遇到菜单中的价格欺诈该怎么办
1、争取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得到满意答复。
2、若协商解决不了那么我们就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投诉。
3、提出仲裁,仲裁解决不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应当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一倍价款作为惩罚。规定中明确表明了遇到欺诈行为时,我们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商品一倍的价格作为赔偿的。

价格欺诈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去超市买东西,标签价格与实收价格不符的情况。这种情况的一般处理结果不是退货就是认了,本来是自己喜欢的东西,价格也能接受,结果却莫名其妙不能买了,或者价格高了,着实让人心里不舒服,感觉被愚弄了一样可是,您有没有想过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呢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根据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商家欺诈行为怎么赔偿
商家欺诈行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赔偿:
1、与商家协商:可以与商家协商,寻求友好解决。可以提出退货、换货、维修等要求,或者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2、投诉到相关部门:如果商家不愿意解决,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等,要求他们介入调解。一般情况下,这些部门会对商家进行调查,如果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3、起诉到法院:如果商家仍然拒绝赔偿,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议。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前应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购物凭证、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提供证据支持。
如果被商家欺骗,根据情况,赔偿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商品退款:如果是商品质量问题或者商家虚假宣传导致购买的商品与实物不符,可以要求商家退款;
2、商品换货: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购买的商品与商家宣传的不符,可以要求商家进行换货;
3、维修服务: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商家提供维修服务,修复商品;
4、赔偿损失:如果因商家欺骗而遭受了经济损失,可以要求商家进行相应的赔偿,如退还商品价格、赔偿运费、赔偿差旅费等;
5、惩罚商家:如果商家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合法权益,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惩罚,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综上所述,在处理被商家欺骗的问题时,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采取过激的行动,同时也要尊重法律和程序,避免违法行为。如果需要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建议寻求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卖家欺骗消费者怎么赔偿
民法典 规定商家欺骗消费者应当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商家不愿意支付的,消费者可以去到消费者协会对经营者投诉,或者采取 诉讼 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 精神损害 ,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 。
超市价格欺诈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商家威胁恐吓消费者补偿多少
一、商家欺骗消费者可以要求几倍赔偿
三倍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商家进行价格欺诈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就是虚假标价,这种形式指的是经营者以虚假的低价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但是在消费者结账时却以高价进行结算。
第二种就是模糊标价,这种形式指的是经营者在做促销活动的时候,以“出厂价”销售商品,但是实际上该商品的的出厂价比其标注的出厂价更低;或者是给商品标注低价,在人购买之后以高价结算,并解释为部分顾客才能销售其低价。
第三种是虚夸标价,这种形式指的是,经营者以“全市最低价”等字眼对自己的商品进行宣传,并且误导消费者前来购买,但是其标注的价格却高于同行业内其他商家所标注的价格。
第四种是虚假折价,这种形式指的是经营者以“全场几折”等字样进行宣传,吸引消费者前来购买,但是整个商场里只有少数的几件是打了折扣的。
第五种是模糊赠售,这种形式指的是经营者常以“买一送一”等字样进行宣传,但是不会对送的那一份进行标注和说明,消费者进店消费之后,得到的送一却是另一个小物件。
价格欺诈的认定及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对价格欺诈的认定标准包括虚假标价,虚假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制定两套价格,商家出售的商品的质量跟价格不符等都属于价格欺诈,价格欺诈的赔偿标准是按照消费者支付的价款的三倍赔偿,如果增加之后的赔偿金不够500元,按500元赔偿。
一、价格欺诈的认定及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价格欺诈的认定
1、虚假标价。
2、两套价格。
3、模糊标价。
4、虚夸标价。
5、虚假折价。
6、模糊赠售。
7、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8、虚构原价。
9、不履行价格承诺。
10、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
二)价格欺诈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二、消费者权利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价格欺诈的认定标准还是比较多的,消费者在购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核对商家出具的购物小票,如果发现结账的价格跟商家标注的价格不相符,要及时找商家处理,商家这种做法已经涉嫌价格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