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起诉离婚孩子判给谁的可能性大)
新生儿一个月离婚后孩子归谁
根据下列情况判定: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决如下:
1、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
2、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一、抚养费的数额:
1、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给付:
1、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三、夫妻之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如下:
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
4、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8、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综上所述,离婚纠纷中一方隐藏孩子的情况,可以通过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起诉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谁的
法律分析:1、哺乳期内的子女 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根据法律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2、哺乳期后的子女 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对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还应征求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抚养权起诉离婚女儿一般判给谁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抚养权的宣判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法院会参考双方的经济收入水平、文化教育环境等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该判给谁?
您好,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视情况而定。
您可以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原则来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具体来说,两周岁以下原则上跟母亲,两到八周岁会综合考量双方的情况进行综合判定,比如父母的经济能力、学历、子女原生活环境、祖父母/外祖父母学历和抚养意愿等。八周岁以上会重孩子的意愿。
需要注意的是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相应抚养费。
以上回答仅根据您的描述作出,如果需要进一步沟通,请详细描述或联系我。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
离婚子女抚养权应该归最适合抚养孩子长大的一方,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老婆怀孕6个月时要求离婚,如果离婚孩子生下来抚养权该归谁?
很多的夫妻在结婚之后,由于性格不合适,或者是因为家庭等方面的原因,觉得两人的婚姻无法再存续下去了,于是就会选择离婚。不过,有一位网友问到,他的老婆已经怀孕六个月了,但是老婆却要求离婚。面对这种情况,这位网友不知道如果自己和老婆离婚了之后,老婆生下来的孩子的抚养权到底归谁?那么关于老婆怀孕6个月时要求离婚,如果离婚孩子生下来抚养权该归谁?以下是我的看法:
一、这种情况离婚后,孩子生下来抚养权归女方
如果离婚的时候,女方还怀着孕的话,一般来说,孩子的抚养权,会归给女方。因为女方在怀孕时期,男方是没有付出任何的财力和精力的,而且孩子是女方单独生下的。这样的话,孩子生下来,抚养权自然会归给女方。
二、如果女方不想抚养孩子的话,男方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不过很多的女方,因为在养育孩子方面存在困难,或者是自己有其他的想法,不想要抚养生育下来的孩子。这个时候,由于女方放弃了抚养权,男方就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将孩子养大成人。
三、不过如果男方非常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起诉
很多的男方非常想拥有孩子的抚养权,这个时候,如果自己的态度非常坚决的话。就可以向当地的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女方将孩子的抚养权给自己。但是因为两人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所以男方即使起诉,胜诉的概率也不是很大,除非女方有很大的过失。
关于老婆怀孕6个月时要求离婚,如果离婚孩子生下来抚养权该归谁?以上是我的看法。你觉得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谁呢?欢迎留言!
我和老公感情破裂,双方都坚持离婚,有个3岁半的孩子双方都坚持要,协议不成,如果起诉,孩子会判给谁?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2周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从以下3点考量:
(1)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可据此确定子女由其直接抚养。如果父亲与母亲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条件,作为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只在父母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且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适用。
(2)子女的意见。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因其已具备一定的识别能力,尊重其意愿,更利于其健康成长。但这并非绝对,如子女的选择对其成长明显不利,则不能一味地从其选择。
(3)父母的抚养能力。抚养能力主要指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离婚后的居住条件以及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实务中,对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时,一方面应该看到此为动态的而非一成不变静止的过程,法官的判断应带有一定的前瞻性;另一方面应结合个案中子女的实际情况,以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归结点。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孩子愿意由谁抚养就由谁抚养。如果亲方不愿意,那就由乙方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规定的精神,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判决。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定。
法院审理时,主要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意愿和抚养能力、孩子的意愿等。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原则上跟母亲,两到八周岁的要综合考量双方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八周岁以上的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因此,离婚双方在争夺孩子抚养权时,必须收集有利于自己取得抚养权的证据,但不管抚养权归谁,一切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抚养费的数额
1、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抚养费的给付
1、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三)子女抚养费减免的条件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因病或伤残;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
应当注意的是,上述情形,必需在原定抚养费标准不能给付或不能全部给付时,才能提出不付或减少给付数额请求。如果虽有上述情形,但仍有能力按原定标准给付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获得支持。如有的原工资很高或有巨额收入,后来工资或收入虽有减少,但仍有足够能力支付原定子女抚养费的,其请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不予支持。
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一般由子女年龄及夫妻双方其他情况确定。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已满2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在抚养过程中需要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方,父母双方可先予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定事由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自身的日常生活受到严重的影响,往往也会影响到对未成年子女的照料。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法院出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有可能会支持起诉方的诉求而变更子女直接抚养方。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如对方确有不尽抚养义务的现象、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存在其他不良嗜好,可通过向其同事、邻居、朋友以及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求证,主张由己方直接抚养子女。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年满八周岁的子女,已经可以较为明确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想法。如果子女愿意随另一方共同生活,那么法院也会尊重子女的意愿。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这是个兜底条款,如果确实有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缘由,而该缘由又没有表现为上述法定事由,也可以准备相关证据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进行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