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次债务人到期债权人是否有代位权,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
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吗债务人对到期债权是否享有代位权呢
法律主观:对次债务人到期债权债务人是拥有代位权吗对次债务人到期 债权债务 人是拥有代位权的。代位权是实体请求权。即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即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 首先,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为前提,如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根本不存在,或虽已存在但并未到期,债权人均不可主张代位权。
如果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尚未到履行期,债务人就不能对其债务人行使请求权,也就不存在债权人对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履行期是否届满,应依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关于履行期限的约定来确定。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和效力是什么
代位权构成要件如下: 债权人 与 债务人 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 债权债务 关系。 债务人对第三人须享有权利;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须债务人履行 债务 迟延; 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对债权人的效力 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有两方面:其一,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债务人予以支付。其二,债权人有权从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处直接受领所履行之债。
具体要件构成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在该债权上设定了担保物权。这是代位权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行使代位权的首要条件。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要满足的条件: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1、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2、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具体如下:有合法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3、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代位权诉讼民法典规定有哪些?代位权的范围有哪些人符合要求?
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客体,因此,代位权之所以能够产生是因为债务人对第三人有可以实现的权利。因此,这就要求不仅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而且还必须是到期债权,否则,所谓代位权也无从谈起。
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债权人)、被告(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第三人(债务人)。,代位权诉讼只是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故债权人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所获得的一切利益均归属于债务人。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在案件执行期间债权人能否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1、法律分析:在案件执行期间债权人不能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2、案件执行期间法院只有在确认债务人确实已经没有财产可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时,债权人对次债务人提出代位权诉讼,才会被法院通过,才能依法行使代位权。
3、法律分析:案件执行期间法院只有在确认债务人确实已经没有财产可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时,债权人对次债务人提出代位权诉讼,才会被法院通过,才能依法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4、债务人成失信被执行人,债权人可以提起代位权之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是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却怠于行使的,则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申请代位执行第三人财产。
5、按此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必须是:一是需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二是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三是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四是需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中的代位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国《民法典》第535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主观: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慢行使过期债权,损害债权人 (三)债务人债权过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但法律规定由专门法院专属管辖的除外。,公司清算后,债权人向公司行使代位权,主张债权的,可以向清算组主张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