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国家立法对重婚罪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重婚罪定义为: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二、我国刑事诉讼建立了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追诉机制;
三、危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以及侵犯社会公益的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进行追诉,而侵犯公民个人合法权益、情节简单轻微的犯罪案件的追诉权则由被害人行使。重婚案件就其本质而言应属于公诉范畴,因为重婚案件不仅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它破坏了公民之间的合法婚姻关系,给合法婚姻关系的一方及其子女造成伤害,而且侵犯了我国婚姻法所保护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四、严重败坏社会道德风尚,影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故对重婚案件的审理应区别于一般的自诉案件,以下笔者拟就重婚案件审理程序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加以探讨,以引起司法界对重婚案件〈包括与重婚案件性质相似的自诉案件〉审理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