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民政局登记离婚可以领取离婚证,与经过法院调解离婚领取的《民事调解书》效果一致,都可以解除婚姻关系,解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
但是前者和后者在司法上的效力不一样:1.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没有司法执行力,而法院的调解书有直接的强制力;2.调解书一经签名立即生效,不得上诉。
解除婚姻关系后,如果一方违反当初的约定,在民政局登记结婚的当事人要以离婚协议为基础起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获得生效判决后,才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在法院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另行起诉。
因此,通过民政局办理的离婚,隐藏着一个很大的风险:一旦离婚时候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存在效力瑕疵,那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和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部分的约定就可能会面临被推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