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10级伤残赔偿标准能赔偿多少钱(交通10级伤残赔偿标准能赔偿多少钱呢)
交通事故10级的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10级伤残 的, 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0%×赔偿年限,具体赔偿金额按照以下标准计算:计算概述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5、住院 伙食补助费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6、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0%×赔偿年限7、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8、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9、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等。一般有10万以上。
被车撞成十级伤残能获赔多少
法律分析:
车祸造成十级伤残赔偿的数额没有规定,只规定赔偿这些费用: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4.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23114元×20年×10%=46228元;农村标准:8098元×20年×10%=16196元(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5.精神抚慰金:十级残疾一般为5000元-8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伤残10级一次性赔偿多少
法律分析: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金=本人工资*7个月(工资为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偿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各省有各自的标准)个月;3、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各省有各自的标准)个月;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鉴定十级伤残能赔多少交通事故
1.十级伤残能赔偿多少交通事故?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伤害较多。它是主要功能损害的程度,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交通事故致残通常需要在出院后的年底或半年内进行治疗,否则鉴定机构不会做。可以在诉讼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在诉讼前咨询太平洋汽车网络事务所。
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向肇事者索赔。如果他们有保险,他们可以寻求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交警部门应当首先认定事故责任。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人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超出部分另一方根据责任认定予以赔偿。保险公司和对方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费和交通费。伤残鉴定后的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应当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二)、交通事故伤七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残疾补贴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
(3)、9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4)、10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
(3)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按照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或者残疾等级,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自本人残疾之日起计算20年。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法院的解释在理论上采用了“无劳动能力”理论,根据交通事故中残疾受害人的无劳动能力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损失。
计算公式为:
伤残赔偿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期限。
注:残疾系数是指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或等级。
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或程度来计算的,也就是说,残疾赔偿金随残疾程度或程度而变化。司法实践中一般以伤残等级作为补偿标准的系数,即1至10级相应的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一级伤残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乘以90%,以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10%,这样伤残程度越重,伤残赔偿金越高。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能够认定等级数,就可以更好地计算赔偿。但是,具体标准要看执法人员怎么算。申请鉴定时,必须提交相关材料,以便执法人员更好地处理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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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大概赔偿多少
法律主观:
人身损害,鉴定为十级伤残,侵害人应当 赔偿医疗费 、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营养费和 残疾赔偿金 。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8、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10%(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10%(伤残赔偿系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级伤残保险公司能赔多少钱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扩展资料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