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指什么(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什么意思)
医疗保险中补偿的费用包括
法律主观: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与范围: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 基本医疗保险 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 医疗费用报销 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农村合作 医疗保险报销 比例与范围: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 3、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指什么
医疗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商业医疗保险赔偿范围是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的报销范围是医保内医疗费用,具体如下:
1.商业医疗保险:赔偿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因为疾病或意外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如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不过不同的商业医疗保险具体可以报销的范围还是有所差异,比如:
(1)百万医疗险可报销被保险人因为疾病或意外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包括自费药。
(2)意外医疗险可报销被保险人因为意外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有的意外医疗是不报销自费药的。
(3)门急诊医疗险主要可报销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4)住院津贴医疗险则是在被保险人因为疾病或意外住院之后,每天给付一定的津贴,且有最高给付天数的限制。
2.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可以报销的范围包括参保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包含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符合规定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以及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因为生育保险已经合并到基本医保中了。此外,如果是城镇职工医保,那么其个人账户中的钱还可以直接用于支付自费医疗费用、在定点药店购药等。
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多少:
1.商业医疗保险:一般可以在扣除已经用基本医保和其他的医疗保障报销过的医疗费用和免赔额后,才能对剩余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其中,小额医疗险的免赔额一般为100-500左右,保额则一般为1万-6万;而百万医疗险的免赔额一般为1万,保额一般为百万。此外,不同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有所差异,不过通常是社保内可报销100%,而若以社保身份参保却未以社保身份结算,则报销比例会有所降低,但一般也能报销65%-90%左右;
2.基本医疗保险: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差异,因此具体可以报销多少,还应当以当地政策为准,且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和限额也都有所差异,此处以长沙城镇职工医保报销住院医疗费用为例:
(1)起付线为:职工医保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900、600、300 ,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线累计限额为900。若参保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则起付标准可逐次降低,第二次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进行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30%进行计算;
(2)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限额以下的,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个人负担额按下设分段与自负比例计算:1万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按一、二、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分别为12%、9%、5%;1万以上至基本医保统筹基金限额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按一、二、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分别为8%、5%、4%;退休人员则是按照以上自负比例的60%进行负担。此外,基本医保统筹基金限额以上,大病医疗互助基金限额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为6%,退休人员则为4.8%;
(3)限额:45万。其中,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限额为20万;大病医疗互助基金限额为25万,支付段为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限额以上部分至45万。
医疗保险到底如何系统分类啊?
针对不同的分类标准,医疗保险的分类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内容: 按保险金支付方式分类:
一、 医疗费用补偿型这种类型的医疗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患病治疗开支费用可在保险公司合同规定的限额以内由保险公司予以报销补偿。要注意的是,这种费用补偿型的医疗保险一般要求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供患病治疗花费的单据。所以,看了病以后单据要收好,以免保险公司"不认账"。把单据交给保险公司以后,保险公司会在合同规定的金额内给予补偿。
二、 固定费用津贴型它是指按照合同规定疾病种类或治疗方式,保险公司向被诊断患有保险合同规定疾病,或者采用保险合同规定的治疗方式的被保险人一次或分期支付定额补偿。这种保险方式一般不需要提供医疗费用单据,而且与目前公费医疗费用报销制度并不发生矛盾,对保险公司而言也较好控制经营风险,越来越受到大家的欢迎。
按照医疗过程的不同形式来分类:一、 门诊医疗保险这是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人因患病在医院门诊进行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而提供的保障。这种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比较低,风险不易控制而且支出频繁,所以品种比较少。二、 住院医疗保险它是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人因患病在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床位费、护理费、检查费、治疗费及其他杂项支出所提供的保障。为什么要将住院治疗当作一个独立的保障呢?我们都知道,一旦住院,那钱可是花得像流水一样,没点经济补偿可不行。补偿的形式分为两种:费用补偿式和固定费用津贴式。保险合同对不同疾病的住院时间长短有限制。三、手术医疗保险。它是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人因患病需要手术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手术、麻醉等费用所提供的一种保障。保险公司会负担全部手术费用。这种保险可以作为单独保险,也可列为附加险种。
按照保险疾病种类来分类:一、 一般疾病医疗保险这是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人因患一般性疾病所产生治疗费用所提供的保障。不过,小病小痛的,保险金额一般高不到那里去。二、特种疾病医疗保险顾名思义,这是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如心脏病、癌症、全身瘫痪等产生的治疗费用所提供的保障。这种保险形式保险金额一般较高,多采用支付一笔固定费用的方式来提供保障。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蓝印户口,以下同)的在职人员;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原农村城市化人员; (三)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由市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四)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并由广东省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没有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具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医疗保障的人员; (七)具有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其他人员; (八)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的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 (九)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经用人单位申请,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可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保险适用于下列人员:主要是非深圳户籍人员 (一)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 (二)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 (三)具有本市户籍,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四)具有本市户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18周岁以上的人员; (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劳务工医疗保险适用于与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 少儿医疗保险适用于深圳市经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在册的所有少年儿童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未入学、入园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具体办法由政府另行规定。
医疗保险制度可以分为:①间接医疗保险制度。政府的社会保险机构与私人医疗机构签订合同,病人先自付医疗费,然后再向社会保险机构报销其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这类制度多见于西方工业化国家。②直接医疗保险制度。政府直接拥有并管理医疗机构,劳动者的医疗费用全部或部分由国家承担。这类制度多见于社会主义国家。③基本医疗照顾。即预防性、治疗性和综合性的卫生保险服务。包括营养改善、卫生用水供应、母婴照顾、对主要传染病的免疫、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以及常见病的治疗等内容。这类制度多见于发展中国家。享受医疗保险的条件,根据就业期限或交纳保险费的期限确定。通常情况下,医疗保险的资格条件与疾病保险的资格条件相匹配,享受疾病保险现金补助者就可享受医疗服务。中国的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分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公费医疗制度和企业实行的劳保医疗制度。医疗费用由国家或企业承担,80年代后期试行由个人负担部分费用的办法。●商业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 分报销型医疗保险和赔偿型医疗保险。报销型医疗保险(普通医疗保险)是指患者在医院里所花费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报销。一般分门诊医疗保险与住院医疗保险。赔偿型医疗保险(专项医疗保险)是指患者明确被医院诊断为患了某种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来给付给患者治疗及护理。一般分单项疾病保险(如癌症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10种、20种及30种等重大疾病保险)。上述两类医疗险有相同点但又有不同点,相同点是患病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不同点主要是:普通医疗险属全类型即各类疾病都能获得保险给付。专项医疗保险属专项类即某项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的疾病或手术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保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常常会综合上述两大类保险的一部分来组合成。●社会医疗保险中国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按照医疗费用的高低可大致分为三个级别:门诊、住院、重大疾病。 1.门急诊保险。相对而言,门诊的频率最高,费用最低。门急诊费用通常由社保、单位与个人分担。目前,针对个人只有意外门急诊保险,并没有综合的门急诊保险。团体保险中有门诊保险。 2.住院保险。住院的频率较高,费用也较高,是最受欢迎的健康保险。住院保险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住院费用保险,另一种是住院补贴保险。 住院费用保险用于报销住院期间花费的各种费用,包括:床位费、诊疗费、药品费等费用。一般不会100%报销,如报销80%或90%; 住院补贴保险用于弥补住院期间的收入损失。每住院一天赔偿若干元,如50元或100元。一般有3天的免赔期,另外一年中往往最多赔偿180天。 3.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的概率相对较普通住院为低,但对个人与家庭杀伤力更大。中老年朋友比较亲睐此类保险。照赔偿的方式可分为报销型(补偿型)与补贴型(给付型) 1.报销型。报销各种医疗费用,根据实际损失赔偿。如住院费用保险、意外门急诊保险。 2.补贴型。根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金额进行赔偿,并不考虑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如住院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