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的第一担保人是().(专项债的第一担保人是什么)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21
112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类型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担保方式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1、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第二担保人和第一担保人责任一样吗法律主观: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说说,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

第二担保人和第一担保人责任一样吗

法律主观: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说说,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而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以某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行为,也就是说,担保是以设定物作担保的。不过,担保人又包括:抵押人、留置人、定金支付人、保证人,因此担保人又包括保证人。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一担保人和第二担保人有何区别

银行担保贷款第一、第二担保人区别在于如果贷款人出现未能还时,第一担保人先被银行以执行贷款人还款行为人,如第一担保无法履行就以第二担保人为执行人。都未能执行的话银行也只能再作其他处理。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担保方式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银行担保贷款第一、第二担保人区别在于如果贷款人出现未能还时,第一担保人先被银行以执行贷款人还款行为人,如第一担保无法履行就以第二担保人为执行人。都未能执行的话银行也只能再作其他处理。

担保人类型

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担保方式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

1、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保证人内部承担按份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内部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个人扶贫贷款的担保人是谁?

一、个人扶贫贷款的担保人是谁?

担保人,只要符合银行担保要求的人都可以的

二、农村需要担保人吗

需要的,一般农村的是需要担保人的,借贷者需要满足贷款的要求。农村信用社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1)对借款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如果对所借金额无法进行偿还,审批过程中,信审人员会对所借金额进行重新评估,把风险掌握在可控的范围内。(2)具有工商部门办理的年检手续,两类人除外,自然人和无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3)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4)农村信用社贷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过高的负债会导致信审员为了规避风险而放弃放款。

三、扶贫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您好!精准扶贫贷款要担保人的。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担保人审核表

四、扶贫贷款要不要保人扶贫贷款同样需要担保人。否则贷款不了。

那么叫扶贫吗

扶贫贷款不是不要还的

射射你们

只是利息比较低,有优惠。

第一担保人和第二担保人区别

法律分析:银行担保贷款第一、第二、第三、担保人区别在于如果贷款人出现未能还时,第一担保人先被银行以执行贷款人还款行为人,如第一担保无法履行就以第二担保人为执行人,以此类推,如都未能执行的话银行也只能再作其他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专项债的钱是谁给的

专项债是指政府及其部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专门用于融资特定项目的债券。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工具,是政府和金融机构融资项目的重要渠道,是公共融资的重要形式。

专项债的钱是政府给的,政府可以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将财政资金转移到有关项目,用于融资特定项目的建设。政府可以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获取财政资金,用于资助政府购买公共设施、投资公共项目、实施社会保障项目等。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专项债券的发行,将财政资金转移到有关项目,用于融资特定项目的建设。政府可以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获取财政资金,用于资助政府购买公共设施、投资公共项目、实施社会保障项目等。专项债券的发行,可以帮助政府实现公共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解决财政收入不足的问题。

此外,专项债券还可以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机构可以将财政资金转移到有关项目,用于融资特定项目的建设。金融机构发行的专项债券,可以帮助企业获得财政资金,用于投资企业的设备、设施和其他投资项目,从而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

总之,专项债的钱是政府或金融机构给的,政府可以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将财政资金转移到有关项目,用于融资特定项目的建设,从而实现公共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解决财政收入不足的问题;金融机构发行的专项债券,可以帮助企业获得财政资金,用于投资企业的设备、设施和其他投资项目,从而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

担保人和担保联系人有什么区别,都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担保人和担保联系人有什么区别,都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样

二、房屋贷款上担保人和联络人有什么区别

房屋贷款上担保人和联络人有什么区别担保人有还款责任联络人就是个备用找人渠道没有还款责任

担保人和担保联络人有什么区别,都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本质上都是担保人,都承担著各自的担保责任,担保联络人可以是几个担保人中的代表第一联络人,同时与受担保人关系更密切。

民间借贷,保人和担保人有什么区别在保险里,保人指的是投保人,也就是购买保险的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担保人的设立1、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2、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不予支援。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因此,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你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a)你可能被控告。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b)你可能被宣判破产。如债务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产。c)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担保人的责任与权利谁可当担保人年龄超逾18岁,不是破产者。担保人可较后选择退出吗这要由金融机构决定。它可要求担保人清还债务,中止合约。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担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许原任担保人退出。担保人何时可抽身而退当贷款已还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负责摊还他的债务。当担保人有何权利根椐中央银行指南,担保人有下列权利:可持有一份担保合约及其他有关证件。只要借款人同意,可获知向金融机构借贷款额。可控告借款人,如需为前者偿还欠金融公司之债务。担保人通常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可限定只担保一项特定借贷。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除非借款人违约没摊还借款,金融机构才可向担保人追债。金融机构必须将还债要求信送达担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债。(注:所有担保人都应被告知上述权利,不管有关权利是依据1967年破产法令或有关借贷机构接受贷款担保之中央银行指南。)谁将被银行控告若借款人违约不还借款,银行将会向谁追讨债务--借款人或担保人?银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债。银行有权选择先向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它甚至可以同时向两方面追讨债务。只有在通过法律途径(在法庭提出控诉,向借款者追债)仍不得要领之后,才可对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在<1967年破产法令>下,金融机构可致使一名负责超逾RM30,000的借款人宣告破产。对于担保人也一样,除非他是一名“社会担保人”。金融机构只有在使尽所有管道向借款人追债不果之后,才可“社会担保人”,要求宣判他破产。在上述法令下,“社会担保人”是指为下列各项贷款作出担保的人。家居房屋贷款教育或学术研究奖、助学金贷款私用交通工具分期付款之贷款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1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2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3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担保责任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第二十七条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第二十九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三十二条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银行贷款的介绍人和担保人有什么区别介绍人只起个引荐作用,在贷款人不能尝还贷款时按银行内部规定顶多负催还贷款责任。担保人不同,他要负连带责任。就是说,再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担保人应承担偿还责任。

房屋贷款担保人如果你能提供的工资证明符合要求就行。比如说你现在月供两千,如果再帮朋友做担保人,那么你的月工资证明就是你们两个的月还款额总数乘以2

担保人与反担保人有什么区别简单的说,甲是贷款人(用钱的人),乙是担保人(个人或企业或担保公司),丙是借款人(例如银行或小贷公司),丁是反担保人(为甲向乙提供担保的企业或个人,通常用个人信用或反担保物)。关系如甲乙丙丁,甲向丙借款,但又没有足值抵押物,需要乙为甲提供担保来提升资信能力,而丁为甲向乙提供足值反担保物(通常甲和丁是业务关系户或者亲属或者其他建立在个人信用之上的较亲密关系),如果甲无力偿还贷款,乙将替甲向丙还款(也叫代偿),而乙发生代偿后会采取追偿措施,来弥补自身的损失,而追偿的物件就是丁的反担保物。所以,乙和丁(也就是担保人和反担保人)都属于担保人,不同的是,乙发挥的职能是金融中介,而丁发挥的职能仅是担保。

担保人和保证人有什么区别完全不是一档次的好不希望能帮到你,如果你的问题解决了,麻烦点一下采纳,谢

证明人和担保人有什么区别?如果在借条上你是证明人的,则不需承担还款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人无能力偿还借款的,你也没有帮借款人还款的法律义务。证明人与担保人具有本质上的区别:证明人仅是双方的借款行为的真实性加以证明,如果到时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借款的,与证明人无关,仍应由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而担保人则需要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的,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和合伙人有什么区别担保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担保公司,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这个人不是你企业的人,除担保协议以外的任何事都与这个人无关。合伙人就是你企业的人了,跟你一起做的,或者叫股东吧。

三、担保人和担保联系人有什么区别,都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本质上都是担保人,都承担着各自的担保责任,担保联系人可以是几个担保人中的保人关系更密切。

四、担保人和担保联系人有什么区别,都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是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有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债权人无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二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欠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应该怎么办

欠款人不还钱的,担保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担保的方式为保证的,当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2023-11-13 15:26

民间借贷担保人只签字(民间借贷担保人只签字,没看到拿钱)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1.一般保证义务,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一)一般保证责任 ...
法律
80热度

父亲死了母亲是否是第一继承人

父亲死了母亲是第一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 ...
2023-10-10 14:58

专项债的第一担保人是().(专项债的第一担保人是什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类型担保人分一般 ...
法律
112热度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 ...
2023-09-01 09:56

财产继承权的分配第一继承人(遗产继承分配比例图)

遗产继承第一顺位分配比例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分配比例为配偶继承1/2,子女均分另外1/2,父母继承全部遗产或与配偶、子女按比例分配,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 ...
法律
163热度

债权转让后担保人还有没有担保责任呢

债权转让后担保人还有担保责任,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 ...
2023-12-29 14:41

分居三年起诉离婚一次就能判决吗(分居三年第一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对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法院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准予离婚,如果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十年,法院调解无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但不是一定会判决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
法律
413热度

借钱担保人是否需要偿还借款

借钱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的时候需要偿还借款,此时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 ...
2023-11-02 15:37

离婚后前夫死了财产第一继承人是谁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 ...
法律
154热度

两个担保人被起诉法院应该怎么判

两个担保人被起诉的,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 ...
2023-11-07 15:51

贷款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贷款的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2、责任的划分不同:(1)保证分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如果约定的是承担连带责任,则当债务人 ...
法律
424热度

民法典债务纠纷中担保人哪些情况可以免责

在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责任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保证期间约定禁止转让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保证期间转让债务未经其同意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 ...
2023-11-17 16:19

银行借款担保人被起诉如何自保(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样解除)

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款人确 ...
法律
424热度

夫妻如果是二婚第一继承权是谁

一、法律上第一继承人是谁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 (1)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2)被宣告死亡人( ...
2023-09-18 10:24

有抵押物担保人还要连带偿还责任(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样解除)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三、贷款人不还 ...
法律
861热度

信贷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样解除)

一般担保责任是指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贷款之后,担保人需要承担剩余的贷款部分,连带责任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一样,有对债务全部清偿的责任,如果借款人换不上贷款,银行可以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 ...
法律
425热度

帮别人担保逾期了会影响征信吗(担保人连带责任被起诉如何自保)

担保别人买车逾期担保人信誉有影响吗征信暂时不会影响,但是如果对方不付你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否则判下来不履行就可能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会影响征信征信影响方面:1、会降低借款人的贷款金额,1、会影响担保人的还款能力给别人担保,对方还不上 ...
法律
312热度

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银行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担保人跟共借人有什么区别法律主观: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共同借款人 是属于债务人, 借款担保人 是为债务提供担保的人,共同借款人是直接债务人,而借款担保人是间接债务人,担保人和共签人区别共同签款人其实就是共同借款人的意思,共同借款人和担 ...
法律
316热度

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1.个人 房屋抵押 贷款不需要 担保人 ,个人的房产是最好的担保物,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房产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房子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吗房屋抵押贷款还需要担保人吗要分情况了,如果房屋抵押的金额打折后能覆盖贷款金额,就不需要要 ...
法律
15热度

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怎么处理(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怎么处理课件)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造成 ...
法律
352热度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吗(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吗)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 ...
法律
458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