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有哪些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主观:
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的债权请求权:因合同所产生的请求权、因无因管理而产生的请求权、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利益返还请求权、因缔约过失而产生的损失赔偿请求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是
法律分析: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债权请求权当然适用于诉讼时效,但与物权相关的请求权包括哪些,是否都可以适用于诉讼时效,则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物权确认请求权不适用于诉讼时效。其次,特权转移登记请求权则分两种情况:(1)特殊动产不适用于诉讼时效,此种情况下,实质上为消除危险请求权,以保证占有与权属的一致性;(2)不动产若交付占有,则体现为物权期待权,不适用于诉讼时效,但若未交付占有,则仍然属于债权请求权,当然适用于诉讼时效。最后,对于物权请求权,分三种情况:(1)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除去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2)消除危险请求权(妨害预防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3)返还原物请求权,若是普通动产则适用诉讼时效,若是特殊动产或已登记的不动产则不适用诉讼时效,若是未登记的不动产则可以考虑适用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职权原则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诉讼时效是什么权利
法律主观:
债权请求权适用于诉讼时效:,(一)基于合同债权的请求权,如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利息请求权。,(二)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主要是损害赔偿请求权。,(三)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主要有必要费用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四)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如下:,(一)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二)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债权人胜诉。,(三)诉讼时效届满后,如果债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该债务履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其补救的方法是获取有关证据,以证明此前曾发生过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而且中断前后间隔不超过3年,即现在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具体做法有:,(一)要求债务方补开以前曾索要款的证明。该证明不一定必须由债务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也无须其签字批准。只要是与债务方有关的人员,如单位前任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一般会计人员或原业务经办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的成年家庭成员等出具的证明均可。,(二)寻觅其他可以证明以前曾经发生过诉讼时效中断、现在仍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文字资料。比如,本单位给上级或与双方有关的单位的文件中,曾提及对有关欠款进行索要,或债务人在与本单位的往来信函、电报中承认该项债务。这些文字材料只要间隔时间不超过3年,也可以将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起死回生”。,根据上述阐述,诉讼时效为权利保护期间,适用诉讼时效的权利一般是债权请求权,但是也有部分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存在的债权是需要及时的向对方要求还债的。并且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进行计算的,最长的诉讼时效不能够超过20年时间。
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如何避免债权超过诉讼时效:
1、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向对方发出书面催款通知单,该催款通知单一定通过快递方式进行,在填写快递单时一定注明催款通知,并保留催款通知的复印件(因原件已寄出)及快递公司的送达回执。
2、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同对方对帐,双方签订书面的带有还款期限的对帐单。
3、公证送达。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同公证人员一起到对方单位送达催款通知,不论对方是否签收,均可达到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目的。
4、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正确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第二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
第三条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条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